李树起,男,汉族,1962年8月生,天津市人,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人物履历
1980年11月-1984年12月,解放军步兵二四二团一○○炮连战士、班长、代理排长;
1984年12月-1987年10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团委书记;
1987年10月-1988年09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武装部副部长;
1988年09月-1994年12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其间,1991年06月-1992年10月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4年12月-1995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5年11月-1996年06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经委主任;
1996年06月-1996年10月,任天津市葛沽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6年10月-1998年01月,任天津市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01月-2002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副区长(1997年09月-2000年0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年11月-2006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6年11月-2008年03月,任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03月-2008年04月,任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
2008年04月-2011年10月,任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县长(正局级);
2011年10月-2011年11月,任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县长(正局级);
2011年10月-2015年12月,任天津市宁河区委书记(正局级);
2015年12月-2016年01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宁河区委书记。
2016年01月-2023年01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3年01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天津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24日上午,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李树起为天津市副市长。
2016年1月,天津市委决定,李树起同志不再担任宁河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8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树起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专项工作。
人物荣誉
2015年6月,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