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是黄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吴之凌。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辖区概况
黄石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距省会武汉60公里。于1950年8月建市,是继武汉市之后,湖北省成立的第一个地级城市,是鄂东南地区的水陆交通枢纽,湖北省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性经济中心,也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国务院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之一。2017年3月《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黄石定位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现辖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个城区及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个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总面积4583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全市共有6个县级行政区(含4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1个县)、47个乡级行政区(含19个街道、27个镇、1个乡)。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部门: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现任领导
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之凌.黄石市人民政府.2025-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政府网.2025-09-14
(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6 全文完).新华社-今日头条.2022-08-08
黄石概述.黄石市人民政府.2025-09-14
行政区划.黄石市人民政府.2025-09-14
政府组成部门.黄石市人民政府.2025-09-14
黄石市人民政府.黄石市人民政府.2025-09-14